白云区:白云区检察院四措并举扎实改善营商环境
来源: 时间:2021-11-30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在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白云区检察院从未停止前进的脚步,在不断的思考与探索中,作出了一系列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效。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积极拥护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6个方面政策举措,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紧紧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履职尽责,坚持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主动适应法治新要求,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坚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理念,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新刑诉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妥善办理各类涉企案件,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二是加大审查力度,营造法治环境。加大对涉企案件的审查力度,坚决打击损害企业及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犯罪行为,严惩向企业中小投资者收“保护费”、强迫企业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坚决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坚持谦抑、审慎、文明原则,严格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充分考虑企业发展现实需求,听取涉案企业的意见。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民营企业和中小投资者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多样发展。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畅通与公安机关、法院和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同公安机关、法院及工商等行政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行政机关执法移送制度,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共同研究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统一思想,消除认识分歧。

  四是落实告知工作,加强产权保护。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保障知识产权被侵权企业合法权益,自2020年3月16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试点以来,我院严格按照高检院的工作方案要求和省、市检察院的部署安排,第一时间启动试点工作并切实推进,以邮寄、电话等方式告知涉案被侵权企业审查起诉阶段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并安排专人进行台账登记、统计和跟进,切实把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截止8月31日,我院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22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告知有关涉案企业其诉讼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涉案企业、品牌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