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行政执法与信用宣传并行,推动林业领域信用建设
来源: 时间:2021-11-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明确“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履约的申请人,视情节实施惩戒”的要求,且根据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涉及林业领域违法行为经行政处罚后,均需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对当事人的信用信息将产生影响。

  为此,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结合日常林业行政执法积极开展信用信息的宣传工作。该局结合执法调查取证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村、镇干部和村民、个体户、企业法人等群体的特点,坚持执法宣传并重,将行政执法和信用宣传有机结合,大力开展信用信息的宣传工作。在执法过程中,该局对群众重点讲解《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和大家自身密切相关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信息,列举了“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和“失信惩戒fy;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措施清单”,让群众明白,做一个守信的人,会在很多事项中得到优先和减免,做一个失信的人,会被降低信用,被列为重点监管,无法享受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对违法嫌疑人,执法人员仔细向其解释有关信息方面的影响,应严格按照处罚决定进行整改,如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信用网站最长公示期限为三年,将会严重影响个人生活。

  通过行政执法与信用宣传的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一方面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守信意识,另一方面让违法人员认识到了不履行处罚决定对个人信用产生的严重后果,使其能够主动整改,从根本上降低了林业违法行为的发生率,提高了整改率,进一步推动花都区林业领域信用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