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成我国经济平稳发展支柱
来源:人民邮电报社   发布时间:2019-09-25

01数字经济推动发展更加均衡

随着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空间区域局限被进一步打破,越来越多的城市乘着数字经济的东风,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中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68亿元,同比增长34.5%;西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189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数字经济的发展缩小了东中西部城市间的差距,为二线城市、省会城市跻身“新一线”城市行列创造条件。其中,成都、武汉等城市大力发展“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促进互联网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进一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重庆、西安等城市通过互联网充分调动旅游资源,打造“网红城市”;贵阳以建设国家大数据中心为牵引,将数字经济打造为推动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我国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布局更均衡,发展更可持续,更多人民得以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发展红利。

02数字经济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大量的新业态、新职业,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持续上升。近年来,数字经济产业越来越多地吸纳就业人口,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就业提质指明方向。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为1.91亿个,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24.6%,同比增长11.5%,大大高于同期全国总就业规模增速,数字经济吸纳就业能力显著提升。

2019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统计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确定了13个新型职业,其中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等均与数字经济紧密相关。在数字经济的推动下,就业方式更加多样,就业门槛进一步降低,就业更加便捷,为“稳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03数字经济拉动消费需求增长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保持蓬勃发展,拉动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在市场监管方面,2019年年初《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电子商务行业迎来规范发展新阶段。网络购物、网络支付等领域逐步做到了有法可依,市场行为更加规范,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为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报告》显示,在交易规模方面,上半年我国网上零售交易额达4.82万亿元,同比增长17.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3.82万亿元,同比增长21.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9.6%,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为44.8%;在用户规模方面,截至2019年6月底,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6.39亿,较2018年年底增长4.7%,占网民整体的74.8%;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6.33亿,较2018年年底增长5.4%,占网民整体的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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