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立危险化学品单位“黑名单”监管制度
来源: 时间:2017-10-27

广州市安监局 26 日公布的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简称《规定》 提出,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作为危险化学品监管利器。

《规定》明确要求国土规划部门在规划阶段加强对相关项目安全距离把关,以解决 城围化工 问题;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信息必须录入危险化学品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监管部门实时共享。

《规定》还提出将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其信用等级作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示范单位评审等的考量依据,将严重失信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纳入 黑名单 管理。此外,《规定》还对外地危运车辆进行管控,危险化学品车辆全市限行,过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由限行区域外公路通过。

据了解,广州市是华南地区危险化学品的集散地,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2957 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112 家,危运车辆 3692 辆,化学品储罐数 3066 个、总容量 752 万立方米,油气长输管道 740 公里,危险化学品管道 138 公里,工业管道 2724 公里,燃气管道 8787 公里,近年 城围化工 现象凸显,事故隐患较多。另一方面,广州危险化学品监管涉及部门多达 32 个,各监管部门间在规划建设、运输等方面责任不明确、界限不清晰,此次通过立法破解危险化学品管理难题。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表示,下步将出台失信惩戒等配套措施,完善 黑名单 制度。安监部门也将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执法检查及查处,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