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工商就《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时间:2017-09-30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工商登记便利化,激发广东省广州市市场主体活力和投资创业热情,近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起草了《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了全程电子化登记的申报与申请规则、审批与管理规范、惩戒与救济措施。
  
  据悉,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通过商事登记机关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使用实名制身份认证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使用数字证书等形式进行电子签名,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登记机关提出商事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在网上受理、审核、发照或出具电子登记通知书、保存电子档案、共享与公示登记信息的全流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格式化申请文件,自动校验身份证明及电子签名的合法有效性,实现审核流程的标准化与高效化。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适应于广州行政区域内的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活动及管理。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分支机构。
  
  而申请人无法使用合法、有效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个体工商户除外);申请人不按规定方式通过互联网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办理迁入迁出登记业务的;需要提交前置许可证书、公证认证文件、审批文件、验资证明、司法文书等第三方认证文件,出具单位不能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或政府认可方式出具电子文件的;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暂不具备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条件的其他情形等七种情况不适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申请人应当以纸质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据了解,《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电子邮件、来信方式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201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