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办: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失信“黑名单”制度
来源: 时间:2017-05-03

据报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经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四章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信用档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国务院电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等专项监督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