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来源: 时间:2017-03-20

3月17日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广东省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正式启动,预计新一轮评价结果将于4月中下旬出炉。


此次评价工作由广东省地税局牵头联合广东省国税局开展,依托金税三期纳税信用管理系统采集纳税人信息,根据纳税人全面的涉税(费)信息情况,经系统自动计算出纳税信用评价分值,税务机关核查后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


据统计,此次广东全省参评纳税人户数约71万户(不含深圳,下同),包括广东省范围内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C、D四级,按照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计算,90分及以上为A级;B级为70分以上不满90分;C级为40分以上不满70分;不满40分或有规定情形直接判级确定为D级。各地符合参评条件的纳税人均被纳入A、B、C、D四个级别之一,进行分类服务与管理。2014-2016年度连续3年被评为A级的纳税人即为纳税信用3A级纳税人,其名单将由广东省地税局与广东省国税局统一确定和公布。


“经过提前预评、部署培训、各地准备等前期工作,现在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已进入了各级税务机关逐户核对纳税人评价分数的阶段,我们将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动这项工作开展。”广东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通天向记者介绍,4月中下旬,各地税务机关将对外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自身评价结果。


在后续管理上,税务机关将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广东税务部门还创新推出了“银税互动”、“税保合作”等金融产品,将“纳税信用”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资本”,助力诚信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


记者从广东地税局获悉,2016年广东省“银税互动”累计为A级及部分B级纳税人发放贷款近300亿元,惠及企业9946户。3A级纳税人可以享受税务机关的“绿色通道”服务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对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从严管理,加大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强化对失信者的惩戒作用。